民法典法律知识

购销合同违约金的上限

2021-12-17 12: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双方当事人之间签署合同已经成为了最普遍的民事行为,合同的签订不仅使约定的内容清晰可见,同时也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切记,约定好合同的违约金、诉讼时效等内容。那么购销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下面就由找法网的小编为您带来问题的解答。
购销合同违约金的上限

  一、购销合同违约金的上限

  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合同违约金上限,合同违约金以当事人约定为主,可以约定具体数额,也可以约定计算方法,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减少或增加。如果是定金合同,约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法律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什么是合同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三、违约金超过上限的如何处置

  《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

  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

  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从文章当中我们可以知道,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合同违约金的上限,合同违约金以当事人约定为主。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减少或增加。如果是定金合同,那么违约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于购销合同违约金的上限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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