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是合同履行的原则

2021-01-15 11: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履行合同就是指签订合同的双方或多方,执行合同内容中规定的义务,凡是对合同中规定的任何义务的执行都是履行合同的行为。那什么是合同履行的原则呢?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哪些?合同约定不明确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约定时如何处理?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来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什么是合同履行的原则

一、什么是合同履行的原则

合同履行的原则,意思就是指签订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证各自的既得利益不受损失而需要去遵守的规则。如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哪些

(一)全面履行原则。又称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它要求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的当事人间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因此,合同当事人受合同的约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是自明之理。

(二)诚实信用原则。就是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以“诚实商人”的形象参加经济活动。从内容上看,诚实信用原则并没有确定的内涵,因而有无限的适用范围。即它实际上是一个抽象的法律概念,内容极富于弹性和不确定,有待于就特定案件予以具体化,并随着社会的变迁而不断修正自己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

(三)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而且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债务的履行原则。合同的履行,只有债务人的给付行为,没有债权人的受领给付,合同的内容仍难实现。不仅如此,在建筑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提供服务合同等场合,债务人实施给付行为也需要债权人的积极配合,否则,合同的内容也难以实现。因此,履行合同,不仅是债务人的事,也是债权人的事,协助履行往往是债权人的义

(四)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前,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使合同成立的基础发生变化,如继续履行合同将会造成显失公平的后果。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者解除合同,以消除不公平的后果。情势变更的实质,乃是诚实信用原则之具体运用。

三、合同约定不明确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约定时如何处理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上述方法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什么是合同履行的原则的相关法律知识,合同履行的原则主要包括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情势变更原则四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前往找法网在线法律平台进行咨询,在线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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