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吗

2021-03-11 10:5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吗?这是一个很多朋友都问过找法网小编的问题,毕竟生活中很多时候人们会将自己的东西交给保管中心进行保管,还有可能缴纳一笔高昂的保管费用。那么其应该出具保管凭证吗?就这疑问,一块看下去吧。
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吗

一、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吗

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二、保管人给寄存人凭证有什么义务

在实践中,关于保管人向寄存人给付保管凭证的义务,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从原则上讲,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后,保管人就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依交易习惯无须给付的除外。

例如在车站、码头等设立的小件寄存处,一般的交易习惯是给付保管凭证。而在某些商场外的停车场,按照交易习惯就不给付保管凭证,只要有车位就可以停车,只是出来时需付款,保管人给付付款凭证。

2、现实生活中,人们为了互相协助而发生的保管行为,多是无须给付保管凭证的,因为这是基于寄存人与保管人之间互相信任。给付保管凭证在现实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具有重要意义。

保管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多数情况下只有口头形式没有书面形式,因此保管凭证对确定保管人与寄存人、保管物的性质和数量、保管的时间和地点等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一旦双方发生纠纷,保管凭证将是最重要的证据。

3、关于保管凭证与保管合同的关系。保管合同是否成立,不能把给付保管凭证作为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而是以寄存人交付保管物作为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只要寄存人交付了保管物,即使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而未给付,也应当认定保管合同成立,否则极不利于保护寄存人的利益。

三、保管凭证在民法典中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一条: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但是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九十二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吗内容,按照规定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时候作为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这是双方在最好的保障,遇到纠纷时也能提供有效力的证据,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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