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被骗签合同违约要赔偿怎么办

2022-01-20 17: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合同就是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才存在的,不过在更多时候我们是在被欺骗的情况下订立的,遇到这样的合同我们该怎么办呢?又该如何进行赔偿呢?以下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被骗签合同违约要赔偿怎么办这个问题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被骗签合同违约要赔偿怎么办

  一、被骗签合同违约要赔偿怎么办

  如果被骗签了合同,可以收集证据去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1、被骗签了合同,可以收集证据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如果对方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诈骗了财物,则应当立即报警。

  2、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解除合同的条件

  根据合同解除的不同原因,合同解除条件可以分为协议解除条件、约定解除条件和法定解除条件。

  1、协议解除条件。

  2、约定解除条件。

  由于约定解除条件能使合同的解除手续简化,所以该条件被广泛应用。然而,由于这类条款容易成为强者恃强凌弱的工具,各国在立法和实践中有对该条款加强限制的趋势。现阶段,我国的市场经济尚未成熟,为了保障当事人在合同法律关系中的实质平等,维护良好的交易秩序,我们有必要借鉴这样的立法及司法经验。

  3、法定解除条件。

  法定解除条件是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

  三、合同出现欺诈的法律责任

  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是近年来诈骗犯罪中一种十分突出的犯罪形式,由于这类诈骗犯罪是利用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的,具有相当的复杂性、隐蔽性和欺骗性。诈骗犯罪之所以得逞,原因固然很多,但是被诈骗单位的有关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则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一些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的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未向主管单位或有关单位了解,盲目同无资金或无货源的另一方进行购销活动;有的不了解对方情况,擅自将本单位资金借出受骗,有的违反外贸法规规定,未经咨询,不调查客户信誉情况,盲目与外商成交或擅自作经济担保,结果被诈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鉴于这种行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典型性,为严肃法纪,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了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根据这一规定,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具有以下特征:

  1、构成本罪人员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上述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这里的“严重不负责任”在实践中表现为各种各样的行为:有的粗枝大叶,盲目轻信,不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合同主体资格、资信情况;有的不认真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和货源情况;有的销售商品时对并非滞销甚至是紧俏的商品,让价出售或赊销,以权谋私,导致被骗;有的无视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擅自越权签订或者履行经济合同;有的急于推销产品,上当受骗;有的不辨真假,盲目吸收投资,同假外商签订引资合作协议等。

      3、构成本罪还必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包括造成大量资金、财物被诈骗;因为被骗,对方根本不会付款或无法供货;工厂濒临破产倒闭等。具体标准应当通过司法解释来规定。

  区分本罪罪与非罪的界限,一是看行为人在订立、履行合同时是否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是否有过失,如行为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在有条件、有可能履行的情况下,是否认真负责地履行,是否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擅自作出决定;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等。二是看行为人的失职行为是否造成了签订、履行合同被骗,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对于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处罚,《刑法》根据犯罪的后果,规定了两档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签订合同时如果一旦被骗,不要慌张,收集欺诈合同的相关证据,学会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还可以向对方索要赔偿。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被骗签合同违约要赔偿怎么办这个问题的相关知识,若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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