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技术咨询合同是什么

2021-03-10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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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技术咨询合同指的是民事主体,把自己的技术和劳力为委托方提供专业性咨询服务,而委托咨询的另一方应当支付相应的报酬所签订的合同。那么技术咨询合同是什么,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能帮助您解决问题。
技术咨询合同是什么

  一、技术咨询合同是什么

  技术咨询合同,是指顾问方以自己的技术和劳力为委托方提供专业性咨询服务,而委托方须支付报酬的协议。技术咨询合同形式源自19世纪末,最初仅以土木工程咨询服务为内容,20世纪以后为大陆法各国所接受。目前某些国家的法律将其视为技术服务合同中的分类,还有些国家将其视为独立的技术合同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78条规定,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

  二、技术咨询合同的特征

  技术咨询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技术咨询合同在技术领域内具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即合同当事人在完成一定的技术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科学研究活动中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2、履行技术咨询合同的目的在于:受托方为委托方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推广、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科技管理等项目提出建议、意见和方案,供委托方在决策时参考,从而使用科学技术的决策和选择真正建立在科学化的基础之上。

  3、技术咨询合同有其特殊的风险责任承担原则,即因实施咨询报告而造成的风险损失,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受托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技术咨询合同的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所付报酬不得追回,未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

  2、委托方未按期支付报酬的,应当补交,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3、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或者迟延提供合同约定的数据和资料,或者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应当如数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委托方逾期2个月不提供或者不补充有关技术资料、数据和工作条件,导致受托方无法开展工作的,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二)受托方的违约责任:

  1、受托方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受托方迟延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咨询报告和意见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

  3、受托方不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或者所提交的报告和意见水平低劣、无参考价值的,应当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4、受托方在接到委托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之日起2个月内,不进行调查论证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当返还已收的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技术咨询合同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得出来技术咨询合同主要包括,技术的评估,专业的解说等,来帮助技术受让人更好的了解转让的技术。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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