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受托人垫付的费用委托人需要支付吗

2021-03-10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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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当我们分身乏术时,可以授权他人以自己名义进行某种法律行为,即授权委托。在办理委托事项前,为了保证它顺利进行,委托人应当支付预付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出现委托人预先支付的费用已经不够,需要受托人先帮忙垫付部分费用的情形,那么受托人垫付的费用委托人需要支付吗?下面就跟找法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受托人垫付的费用委托人需要支付吗

  一、受托人垫付的费用委托人需要支付吗

  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在偿还该费用之外,还应当偿还该费用的利息。利息自受托人垫付费用之日起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利率有约定的,事后就应按其约定,如果对利率没有约定或者约定的不明确时,就应当依照法定利率计算。例如,甲因出国数年将自己的房屋委托乙看管并出租。数年后甲回国,乙应将房屋及其历年的房屋出租费交付给甲,但甲应当将乙为管理该房屋支出的维修等必要费用,连同自乙支付时起的利息,偿还给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一条规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二、受托人为委托人垫付费用的原则

  委托人需要支付受托人为其垫付的费用,至于判断费用的支出是否必要,应当依据所委托事物的性质及处理时的具体情况来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

  1、直接性原则。受托人支出的费用应与所处理的事务有直接联系;

  2、有益性原则。受托人支出的必要费用应有利于委托人,目的是让委托人受益;

  3、经济性原则。受托人在直接支出费用时,应尽善良人的行为,采用尽量节约、适当的方法处理事务。也就是说,必须是客观上确有必要,才可以请求偿还,以防其滥用。不能以受托人主观上是否认为支出是必要的为标准。而应以受托人实施行为时的客观状态作为标准。

  三、委托合同的委托人需支付什么费用

  1、委托人预付费用的义务。由于委托合同的特点是受托人用委托人的费用处理委托事务,因此,受托人对于费用没有垫付的义务,预付费用可以说是委托人的义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如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就应当先预付诉讼费。对于委托人支付的预付款,如果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尚有剩余,受托人应当返还给委托人。

  2、委托人偿还受托人支出必要费用的义务。由于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应当由委托人事先预付费用,受托人就没有垫付费用的义务,但如果垫付了,则有请求偿还的权利,即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所垫付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

  如果受托人在代办委托人委托的事项时为其垫付了相关费用,那么委托人应当偿还该笔费用,并支付利息。上述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受托人垫付的费用委托人需要支付吗问题的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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