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银行借款合同指的是什么

2022-01-03 14: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银行借款合同跟民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其实是不太一样的,签订这份合同其实是以金融机构签订合同,那么银行借款合同指的是什么?想要知道什么是银行借款合同,如何理解银行借款合同,就一起来阅读这篇文章,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
银行借款合同指的是什么

一、银行借款合同指的是什么

银行借款合同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贷与人的借款合同,又称为贷款合同、借款合同或信贷合同,它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借用人(又称贷款人、借款人)之间关于银行或金融机构将货币出借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于规定的期限内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银行借款合同有什么特征

银行借款合同为借款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借款合同的一般特征。但银行借贷合同又不同于公民之间的民间借款合同,具有民间贷款合同所不具有的以下法律特征:

(一)借款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

(二)借款合同是转移货币处分权的合同。

(三)银行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

(四)银行借款合同为要式合同。

(五)银行借款合同的标的只能是货币。

三、签订银行借款合同应注意什么

(一)注意银行是否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银行是借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银行作为贷款人,其义务是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存在着迟延发放贷款和不足额发放贷款的现象。尤其是在先签合同后审批的情况下更容易出现此类问题。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这些都属于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追究银行的责任。

(二)要注意银行是否事先扣除利息

在发放贷款时,如果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将剩余款项作为本金支付给借款人。实际上借款人只是贷了一部分的本金,却是按照全部的本金来收取利息。按照《合同法》规定,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借款人要注意银行借贷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三)注意银行有权中止合同但要满足一定条件

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后,在未发放贷款或发放了部分贷款时,发现借款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丧失偿还债务能力的情形时,银行可行使不安抗辩权,在对方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暂停向借款人放款。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银行借款合同指的是什么的内容,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其实就是我们常听的贷款合同与民间的借款合同是不同的。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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