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货物交付地是否为合同履行地 

2022-01-07 13: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买卖合同都会有明确的标的物,对这个标的物进行交易,也就是民间口中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再交这个货的时候是否就是我们合同当中履行地呢?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货物交付地是否为合同履行地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给予大家帮助。
货物交付地是否为合同履行地 

  一、货物交付地是否为合同履行地

  (一)货物交付地不一定是合同履行地,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以约定为准,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履行地有哪些

  (一)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三)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四)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六)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违反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继续履行。一方存在违约的行为时,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二)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三)赔偿损失。当然,如损失都并非违约所造成的,非违约方不能要求赔偿损失。

  (四)定金责任。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五)违约金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或法律直接规定,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综上,我们合同履行的地点是可以根据当事人约定来决定的,就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但是违法犯罪的合同或者恶意串通的合同除外。那么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总结关于货物交付地是否为合同履行地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相关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