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借款合同仲裁条款怎么写

2022-01-10 17: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民间借贷行为并与他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在订立借款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条款,那么该怎么写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借款合同仲裁条款怎么写的相关内容。
借款合同仲裁条款怎么写

一、借款合同仲裁条款怎么写

写明: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某某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需要注意的是:

(一)写明发生什么纠纷,可以提交仲裁。

(二)写明所要提交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事前最好了解一下,该仲裁委员会是否存在,否则可能导致仲裁条款无效。

(三)约定了仲裁就不能再约定提交法院,否则也会导致仲裁条款无效。

二、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借款合同有形式要求吗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综上所述,借款合同的仲裁条款只需要写明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某某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即可。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借款合同仲裁条款怎么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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