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履行情况怎么写

2022-01-16 13: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合同在签订之后,合同当事人是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内容的。只有双方按时按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合同中的债权才能够实现。那么合同履行情况怎么写呢?找法网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履行情况怎么写

  一、合同履行情况怎么写

  我国法律并未对合同内容中的合同履行情况的书写作出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只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写即可,以下内容可以作为参考材料:

  (一)公司履约范围包括合同销售、采购、劳动用工、保险等以及在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履行。未经审批部门同意,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消极理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具体负责人,按照企业审核规定执行,即由谁审核,就由谁负责合同的事前监督、事中处理和事后总结。

  (四)总经理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一)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二)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三)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四)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10、511条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三、未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继续履行。即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构成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

  (二)采取补救措施。双方当事人鉴定合同后,一方有违约行为,而合同中约定不明确无法判定违约责任的情形,受害方可以选择更换、退回、另外协商约定或者赔偿等方式来补偿;

  (三)赔偿损失。违约的一方应当依法赔偿受害方相应违约责任;

  (四)定金责任。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法要求返还双倍定金;

  (五)违约金责任。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条款中,应明确违约责任的赔偿责任,不履行一方必须赔偿相应违约金。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法律法规对合同履行情况并未强制要求署明,大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要在合同签署时增加该项内容。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履行情况怎么写问题的解答,如果您还遇到了其他难题无法解决,欢迎登陆找法网,咨询相关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