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受托人有义务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结果吗

2021-03-15 14: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即便人们将待处理的事务委托给他人帮自己解决,但毕竟跟自己有着利害关系,故而也想在处理过程中了解目前委托事务的具体情况,那么受托人有义务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结果吗?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受托人有义务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结果吗

一、受托人有义务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结果吗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随时或者定期报告受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当受托事务终了或者委托合同解除时,受托人应当将处理受托事务的始末经过和处理结果报告委托人,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四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二、授权委托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委托人依据公司指示操作,没有过失不承担责任。有法律效力。

1、只要受托人是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应由委托人承担一切责任、享有一切权利。作为受托人,不承担什么责任。

2、如受托人有实施委托行为时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委托人在承担一切责任后,才可以向受托人追究责任。

三、受托人义务

1、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按要求完成,忠实职责)。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2、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亲自办理)。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分经委托人同意和不经同意两种情形)。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3、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报告义务)。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结果。

4、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交付义务)。

5、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过错承担责任原则)。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受托人有义务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结果吗的信息,由上可知,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随时或者定期报告受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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