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伙的利润怎么进行分配

2021-03-15 14: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既然是一起经营企业,那么各合伙人对于企业的营销与生产模式都拥有决策权,其中最重要的莫过于合伙企业赚钱后对利润的分配方式的确定。那么合伙的利润怎么进行分配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伙的利润怎么进行分配

一、合伙的利润怎么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二、合伙企业的定义

合伙企业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的普通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两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一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三、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怎样

一般情况下,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要按如下几个步骤进行:

1、申请人与登记机关

设立合伙企业,应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申请时提交相应材料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等文件。

3、登记

企业登记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人提交所需的全部文件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不予登记的,登记机关会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4、领取营业执照

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之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同时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5、雕刻印章

通常情况下,合伙企业的公章、财物专章、合同专章、私章等,可以应根据实际情况,在领照后雕刻,也可以在事前就准备好,然后报备登记。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合伙的利润怎么进行分配的信息,由上可知,合伙的利润分配一般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若是没有约定也协商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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