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对技术成果人身权的规定有哪些

2021-01-11 14:2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技术成果其实也是存在人身权的,或许大家都不是很了解,但是技术成果署名的权利本身就是人身权当中的一种。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对技术成果人身权的规定有哪些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对技术成果人身权的规定有哪些

  一、对技术成果人身权的规定有哪些

  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个方面。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本身所应有的权利,如姓名、名称、名誉以及人身不受侵犯等权利。身份权是基于血缘关系或者某种法律事实而产生的权利,如家庭关系中的亲权、监护权、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等。

  技术成果的人身权,即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署名以及取得国家荣誉证书、奖章和其他奖励的权利。这一权利与完成技术成果的完成者人身紧密相联,因此,这一权利应当属于对完成技术成果作出了创造贡献的个人。因技术成果产生的人身权利专属于完成该项技术成果的个人,其他任何人无权分享。  本条中所称的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是指对技术成果单独作出或者共同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不包括仅提供资金、设备、材料、试验条件的人员,进行组织管理的人员,协助绘制图纸、整理资料、翻译文献等辅助服务人员。

  二、人身权的法律特征

  1、人身权是一种与特定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的民事权利

  通常情况下,人身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让与他人,即不得买卖﹑转移﹑赠与或继承。

  2、人身权是一种没有直接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

  因此人身权不能用金钱去衡量,只能用一定的观念对其作出评价。但这并不意味着人身权与财产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人身权与财产权有着密切的联系,它往往是财产关系发生的依据并为权利人带来财产利益。

  3、人身权是一种具有绝对性和支配性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主体之外的任何人都是义务人,都负有不妨害权利主体人身权的义务。民事主体在自己的人身权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时,可依法自行保护或请求有关机关予以保护。

  人身权是一种支配权,其权利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自主行使该权利,而无须他人的协助。如自然人对自己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利可直接进行支配,并且在支配这些权利时不需要特定的义务人予以协助。

  三、技术合同的分类

  技术合同分为四类: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及技术秘密的使用和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咨询合同——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技术成果的人身权,即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署名以及取得国家荣誉证书、奖章和其他奖励的权利。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对技术成果人身权的规定有哪些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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