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承揽合同第三人谁负责

2022-02-04 13: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承揽合同中的纠纷常见的一种情况就是有第3人参与进来,难以确定责任。那么承揽合同第三人谁负责?想要知道合同中涉及第3人的纠纷时谁负责的法律知识,就一起来阅读这篇文章,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
承揽合同第三人谁负责

一、承揽合同第三人谁负责

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常见和普遍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那么,承揽人在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方损害谁来负责,需要根据定作人是否存在过错进行判断。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若定作人无过错的,则由承揽人负责赔偿损失,如果定作人有过错,比如中途变更工作内容,定作人强令指挥等导致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定作人需要承担全部或者按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二、民法典中合同纠纷的时效是多久

(一)合同纠纷的时效是三年。

(二)因合同产生的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适用诉讼时效,即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违约金及利息的诉讼时效何时起算

如果当事人对违约金的支付时间有约定的,应从约定的支付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没有约定的,应从结算完毕的时间起算;而利息则属于工程款的从属债务,和工程款属于同一债务,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和工程款债务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承揽合同第三人谁负责的内容,承揽合同中的第3人出现的纠纷,应该按照各自的责任过错来确认承担的责任。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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