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不当得利造成的损失有哪些

2022-02-05 16: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通常的得利人的行为想要构成不当得利的,除了有受损害的一方,还必须满足其他几个条件,否则很难进行定罪。那么不当得利造成的损失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不当得利造成的损失有哪些

  一、不当得利造成的损失有哪些

  不当得利造成的损失主要是财产上的利益损失。

  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权、所有权上负担的除去等;财产的消极增加,是指财产本应减少却因一定事实而未减少所产生的利益,如本应支出的费用而没有支出,实际上等于增加了财产。

  如果取得利益有法律上的依据,即使相对人受有损失,也不构成不当得利,如赠与。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即包括取得利益时没有依据,也包括利益取得时有依据,尔后该依据消灭。如果买卖被撤销,一方从对方获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

  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二、不当得利承担法律责任吗

  不当得利可能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如果不当得利数额较大且拒不返还的,可能会构成侵占罪。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

  三、被起诉不当得利怎么办

  首先等待并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此处需要注意的是要尽快在收到起诉状副本的15日内提交答辩状和相关证据给法院;

  其次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但要向法院提供必要的委托代理书和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相关身份证明;

  另外要记得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

  最后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书起的15日内可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不当得利造成的损失有哪些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不当得利造成的损失主要是财产上的利益损失,所以是民事上的损害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