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怎么确定合伙期限

2021-03-17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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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人开始走上创业的道路。创业最首要的就是资本,为了筹集资金,很多人会选择和身边的亲朋好友一起创立合伙企业。那么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是什么呢?应当怎么确定合伙期限呢?下面一起跟着找法网小编来看看吧。
怎么确定合伙期限

  一、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合伙企业合伙入至少为2人以上,这是最低的限额。最高限额未作规定。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的出资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缴纳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对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4、有合伙企业名称。

  合伙人在成立合伙企业时,必须确定其合伙企业名称。该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管理的有关规定。

  5、有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合伙企业要经常、持续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就必须有一定的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二、怎么确定合伙期限

  我国法律并未对合伙期限作出特别规定。合伙企权业可以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伙期限,也可不约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六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合伙人退伙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合伙期限一般由当事人在合伙协议中约定,若协议中没有约定,并且也无法确定合伙期限的,将视为不定期合伙。以上内容就是关于怎么确定合伙期限问题的解答,如果您对合伙企业的成立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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