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宠物主人要求归还丢失的宠物要支付补偿金吗

2021-03-17 14: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如果行为人见到他人丢失的宠物而自愿为其看管的,也就是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而为他人看管,这情况下属于无因管理。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宠物主人要求归还丢失的宠物要支付补偿金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宠物主人要求归还丢失的宠物要支付补偿金吗

  一、宠物主人要求归还丢失的宠物要支付补偿金吗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二、无因管理的权利

  在无因管理成立后,管理人不得向本人要求支付报酬,但有权要求本人承担下列费用:

  1、偿还管理人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主要表现为直接的支出费用。

  2、管理人为本人负担必要的债务时,本人应清偿该债务。

  3、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遭受损失时,本人负责赔偿。如在灭火过程中导致管理人的西服烧毁。

  三、无因管理的法律意义

  首先,倡扬和肯定社会互助的道德追求。没有法律上的义务或者约定的义务,管理人为本人管理事务,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干预本人私人事务,是一种侵权行为。但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是彼此相依的,需要互相帮助。因此,法律一方面需要维护“干涉他人之事为违法”的原则,一方面又要在一定条件下,倡扬和肯定人类互助精神,追社会之和谐,从而设定无因管理制度,规范人们行为。

  其次,无因管理制度经济上的意义。无因管理,是因本人的利益可能要遭受侵害或损毁时,管理人在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而实施的管理行为。管理人的管理行为,不仅可以避免本人的利益遭受损失,同时可以使社会整体利益免受损失,具有经济意义。

  再次,确认无因管理的合法性。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而为本人管理事务,利于本人,成立无因管理,管理人与本人间产生法定之债,确认了管理人的管理行为的合法性,排除了管理人行为的侵权性,具有违法阻却的法律效果。

  最后,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无因管理制度规定了管理人与本人的法律关系是法定之债的关系,管理人因管理行为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向本人请求偿还。在管理过程中,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本人的利益而进行管理,有时往往要支出一些必要的费用,甚至管理人要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如果这些费用或者损失得不到一定的补偿,让“英雄既流血又流泪”,不能形成权利义务的对等,体现不了公平性。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宠物主人要求归还丢失的宠物一般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但是管理人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宠物主人要求归还丢失的宠物要支付补偿金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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