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支付利息属于违约责任吗

2022-02-09 15: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国法律中对按约支付利息没有明确规定,并且支付利息是借款人使用资金时的一种成本,并不是合同违约的承担方式,那么关于支付利息属于违约责任吗?借款的利息怎么算?相信很大家对这些问题很感兴趣,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支付利息属于违约责任吗

  一、利息是否属于违约责任

  利息是不是违约责任,要看当事人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支付利息和支付违约利息的,利息是违约责任承担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借款的利息怎么算?

  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借款的利息,借款的利息按实际的借款期限来计算,当然合同可以另有约定。民间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则视为不需支付利息,而且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借款的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第六百七十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需按约定支付利息有哪些问题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借款合同中贷款人按期交付贷款是其义务,而借款人也必须按期接收借款,这是保证借款按时落实,资金得以有效运用的条件。因此,借款人如未按约履行接收借款的义务,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是诚信原则的体现。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支付利息是否属于违约责任的相关内容,希望小编的解答能帮助到您,帮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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