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土地出让双方违约是否解除合同

2022-02-12 15: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现实生活中,土地作为一种不动产财产之一,可以跟随其他不动产一样,进行变更、转让等。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有以及集体所有。土地出让的是土地的使用权,不能是所有权。那么土地出让双方违约是否解除合同?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土地出让双方违约是否解除合同

  一、土地出让双方违约是否解除合同

  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二、合同的订立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三、违约责任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这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土地出让双方违约是否解除合同的相关内容。土地出让中若是都签署了合同,一旦出现某一方不履行合同,都可以追究他人的违约责任。具体金额可以双方协商。若您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找法网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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