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如何证明买卖合同成立

2022-02-22 16:3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如何证明买卖合同成立?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对于这样的一系列问题,我相信有很多人还是不太了解,很多人的心中都要这样的一个疑问,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如何证明买卖合同成立

  一、如何证明买卖合同成立

  (一)以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订立合同的,证明要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诸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证据。

  (二)以行为作出承诺的,证明该行为已为相对人所接受的证据。

  (三)以合同书的形式订立买卖合同的,由双方共同签章的合同书,即为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直接证据。

  (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可以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自签订确认书时成立,因此确认书也是合同成立的直接证据。

  (五)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证明合同已经履行且为相对人所接受的证据,例如由当事人签署的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或者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如果主张买卖合同成立的一方仅提供由其自己签发的送货单而无对方的签章,则最多只能证明自己已经发送了货物,并不能证明所送货物已为对方所接收,不能证明买卖合同的成立。

  二、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有以下这些:(一)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

  (二)合同必须有对价或约因;

  (三))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四)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五)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三、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

  如果没有其他约定(如附条件或附期限生效的),一般双方签字盖章合同成立时便生效。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如何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相关法律规定。买卖合同是否成立时关系到合同的履行问题。所以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多加注意。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