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构成顺序履行抗辩权须符合哪些要件

2022-02-23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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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相互负有债务的时候,是有先后顺序履行的,那么你知道构成顺序履行抗辩权须符合哪些要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让我们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构成顺序履行抗辩权须符合哪些要件

  一、构成顺序履行抗辩权须符合哪些要件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构成顺序履行抗辩权须符合以下要件:

  (一)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二)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

  (三)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约定。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既包括先履行一方在履行期限届至或届满前未予履行的状态,又包含先履行一方于履行期限届满时尚未履行的现象。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在这里是指迟延履行、瑕疵履行等。

  法律效力

  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成立并行使,产生后履行一方可一时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效力,对抗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请求,以此保护自己的期限利益、顺序利益;在先履行一方采取了补救措施、变违约为适当履行的情况下,顺序履行抗辩权消失,后履行一方须履行其债务。可见,顺序履行抗辩权属一时的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影响后履行一方主张违约责任。

  二、顺序履行抗辩权谁请求?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的规定,顺序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主体是后履行人,而行使的对象则是先履行人。其实质与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的意义相同。

  三、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一)第一次效力

  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中止履行既是行使权利的行为,又是合法的行为,当先履行方于履行期满不履行债务或迟延履行,并不构成违约。

  2、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未提供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而要求对方履行的,先履行方可以拒绝。

  3、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先履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能力后,先履行方不再有对方不能给付的危险,因此应当恢复履行合同。

  (二)第二次效力

  如果合理期限届满,后履行方未提供适当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则发生第二次效力,即先履行方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构成顺序履行抗辩权须符合哪些要件的法律知识。由上可知,顺序履行抗辩权属一时的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影响后履行一方主张违约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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