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在什么情况下签定的合同无效

2022-02-28 11: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现在社会的人们习惯于利用合同的约束力来达到契约的目的,一般来说签订的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但因为种种原因也会致使签订的合同变得无效,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在什么情况下签定的合同无效的相关内容。让我们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在什么情况下签定的合同无效

  一、在什么情况下签定的合同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的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签署的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恶意串通签署的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合同无效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民法典》对无效合同不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七条

  无效合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合同无效后其双方当事人对违约条款的约定亦是无效的,也就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了。

  三、合同的无效期限与有效期限区别

  无效期限,但有未完成事宜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项不受合同有效期限的限制。

  我国合同法中有关合同无效的规定主要有法定无效、被撤销以及自然终止三种,其中有效期届满的无效属于合同自然终止一类。按“合同有效期”的文意上理解,即过了有效期,就意味着其没有了任何效力,当然,合同法特别规定的除外,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也就是说,在满足合同约定的有效期的前提下,合同本应失效,但实际上仍然有发挥其效力的需要存在,如合同中结算、清理条款的效力、诸如保密条款等后续义务的效力、以及事后当事人根据合同内容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效力等,这些实际上与合同有效期的含义形成了一定的冲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在什么情况下签定的合同无效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合同无效后其双方当事人对违约条款的约定亦是无效的,也就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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