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借贷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有哪些

2022-03-02 15: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之间的借款关系越来越常见,很多人会选择签订借款合同,因为这样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借贷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借贷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有哪些

  一、借贷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有哪些

  借贷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有一般如果有违约行为的发生,违约方应该向当事人支付合同当中所明确的违约金。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看来合同双方在签订了合同条款后,已具备合同法中的效力,任何一方发生违约,则会予以合同当事人对方予以相应的赔偿,违约金的上限应该根据损失程度来估算。

  二、民间借贷违约金的效力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违约金的效力:民间借贷违约金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示,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三、民间借贷合同的违约金如何约定

  约定民间借贷合同的违约金时,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具体理由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借贷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有哪些的相关知识,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的多少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的,所以应该按照约定的数额赔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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