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债务免除的条件是什么

2022-03-03 13: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债务人在债权债务关系存续期间,实在没有能力偿还借款的,债权人是有权利进行免除债务的。那么债务免除的条件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债务免除的条件是什么

  一、债务免除的条件是什么

  所谓的债务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

  债务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附解除条件的免除比如,赠与人表示赠与合同成立后,如果赠与人经济状况恶化,赠与合同不再履行。附生效期限的免除比如,出租人通知承租人下月1号开始不必再支付房租。附终止期限的合同比如,出卖人通知买受人,其售予买受人商品的八折优惠月底终止。

  债务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免除为放弃债权的行为,向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因此,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二、免除债务的效力

  (一)免除发生债务绝对消灭的效力。

  因使债务消灭的结果,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也同时归于消灭。

  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灭;债务一部分免除的,则仅该免除部分消灭。债权人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免除债务,而无消灭全部债务的意思表示的,除该债务人应分担的部分外,其他债务人仍不免除其责任。

  主债务免除的,保证债务随之消灭;反之,保证债务免除的,主债务并不消灭。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债权证书。

  (二)免除债务是债权人的权利,但债务的免除不得有害第三人的权利。

  如已就债权设定质权的债权人,不得免除其债务人的债务,而以之对抗质权人。

  三、关于债务免除具有的特点有哪些

  (一)免除是无因行为;

  (二)免除为无偿行为;

  (三)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

  (四)免除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

  (五)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务免除】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六条 【债权债务混同】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债务免除的条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债务免除是债权人的合法权利,是对其债权的处分,有时候是不需要理由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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