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中民间借贷合同如何解除

2022-02-23 11:0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民间借贷合同关系普遍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亲人、朋友之间的借贷就属于民间借贷关系,那么民法典中民间借贷合同如何解除?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中民间借贷合同如何解除

  一、民法典中民间借贷合同如何解除

  民间借贷合同解除的方式有三种,如果约定解除条件的,条件达成后合同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出现法定情形时同,可以单方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解除借款合同后的利息如何计算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第二十九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解除借款合同后利息分别按照借款期利息或者年利率6%计算。

  三、解除民间借贷合同的情况

  借款方出现下列行为,经制止无效的,也可以导致出借方解除借款合同:违反财经纪律;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或任意扩大项目规模;或管理不善,浪费严重,或进度缓慢,迟迟不能竣工的;或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超过规定期限尚未用款的,都可以变更或解除原借款合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法典中民间借贷合同如何解除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民间借贷合同解除的方式有条件达成解除、协商一致解除和出现法定情形解除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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