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租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问题

2022-03-11 14: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有很多公司为了建立起来,发展壮大,会选择租用办公用房,这是一个公司发展壮大的办公设备。那么租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租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租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注意签订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办公用房的租赁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或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至于租赁期限,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不得超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并且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注意所租赁的房屋的用途

  就办公房租赁而言,承租人首先要明确欲承租房屋的性质为办公用途。如果租用住宅类房屋,不仅无法申办营业执照,还会带来诸多问题。房屋用途在房产证上有明确注记。签订租赁合同时需要仔细看清楚,以为发生纠纷。

  (三)注意出租人具有出租的权利

  办公房的出租人必须是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人。若是所有权人,应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若是使用权人,应有合法的租赁凭证及允许转租的书面证明。另外,如办公房有共有人的,还必须经过全体共有人的书面同意,不然可能会导致租赁无效。

  (四)注意备案

  办公房租赁合同应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租赁双方可将合同送至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虽然是有效合同,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办公用房规定标准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第十一条规定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应超过表3的规定:表3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类别 适用对象 使用面积(平方米/人)中央机关 部级正职 54部级副职 42正司(局)级 24副司(局)级 18处级 12处级以下 9省级机关 省级正职 54省级副职 42正厅(局)级 30副厅(局)级 24正处级 18副处级 12处级以下 9市级机关 市级正职 42市级副职 30正局(处)级 24副局(处)级 18局(处)级以下 9县级机关 县级正职 30县级副职 24正科级 18副科级 12科级以下 9乡级机关 乡级正职、乡级副职、乡级以下 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规定和精神自行做出规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县级副职。

  三、公司是租的办公楼还需要交房产税吗

  公司租用的办公楼,公司不需要承担房产税,而是有租赁方承担房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租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问题的相关知识,无论是租用什么东西,都需要签订合同,因为合同能够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