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小区物业合同违约金的上限为多少

2022-03-14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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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小区物业合同违约金的上限为多少?物业管理资质有哪些?相信大家对此是有疑问的,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下,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小区物业合同违约金的上限为多少

  一、小区物业合同违约金的上限为多少

  这个要根据合同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来看,一般情况签订的违约金都是千分之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物业管理资质有哪些

  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可。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

  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务:

  (一)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二)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三)环境卫生的管理;

  (四)绿化管理;

  (五)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六)车辆秩序管理;

  (七)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三、小区物业服务合同需要多少业主同意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是与业主委员会订立,与多少业主同意无关。

  (一)《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的职责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二)第三十四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三)第六十五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七条,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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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合同违约金约定的上限是多少?合同违约金约定上限多少比较合适?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可以视为合同违约金约定的上限。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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