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可变更合同有哪些

2021-03-31 09:5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若是当事人在与他人就某些事务等签订了合同后却对接下来的操作不理不睬的话,这时另一方可以此为理由追究对方的责任,但前提是当事人之间有合法有效的合同。那么可变更合同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可变更合同有哪些

一、可变更合同有哪些

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包括以下这些: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所谓重大误解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因对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认识而使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二、合同变更需要什么条件

合同变更的条件主要有:

1、存在着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如上所述,狭义的合同变更即指合同内容的变化而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化。

3、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变更合同,则必须遵循有关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如果是根据法律规定变更合同,则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变更合同。

4、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对合同的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的,必须遵守这种要求。

三、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法定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可变更合同有哪些的信息,由上可知,可变更的合同包括有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而订立的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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