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违约金法律条文

2022-03-06 12: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都知道,想要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一方违约后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那么违约金法律条文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现在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违约金法律条文

  一、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违约金的法律类型

  (一)法定与约定违约金

  1、法定违约金

  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

  2、约定违约金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行为不发生,违约金合同不生效。

  (二)惩罚性与赔偿性违约金

  1、惩罚性违约金

  惩罚性违约金,是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又称违约罚。此种违约金于违约时,债务人除须支付违约金外,其他因债之关系所应负的一切责任,均不因之而受影响。债权人除得请求违约金外,还可以请求债务履行或者不履行所生之损害赔偿。

  2、赔偿性违约金

  赔偿性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总额,又叫做损害赔偿额的预定。由于债权人于对方违约而请求损害赔偿时,须证明损害及因果关系。此种违约金,如相当于履行之替代,则请求此种违约金之后,便不能够再请求债务履行或者不履行的损害赔偿。

  三、违约金的历史渊源看违约金的法律性质

  中国历史上的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中国传统法律由于一直以来受着儒家伦理的原则支配和规范,因此在法的发展过程中,法的具体内容往往渗透了儒家的伦理精神,甚至一些儒家的伦理精神还成为了立法与司法的指导思想。也正是因为如此,虽然在中国古代很早就有违约金的实践,甚至最早可追溯到汉代,两晋南北朝时期。但在该时期以及往后的各类契约中“不得反悔,悔者罚”或“过期不偿,罚”的规定。以及“若有先悔者,罚……金入不悔者。”“和同立券,券成之后,各不得反悔,悔者一罚二” 等类似的条款,体现的都是违约金的惩罚性这一法律特征。

  而现如今,我国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的关于违约金的制度,由于大多数学者都主张惩罚性违约金有悖于民法和合同法的补偿性原则,因此体现的主要是补偿性大于惩罚性的精神原则。

  从国外的关于违约金的历史渊源、古代中国关于违约金的规定以及现如今,我国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的规定可以看出:违约金是具有预先约定性、处罚性、补偿性、从属性等基本的法律特征的。这不仅是因为违约金的性质与功能受到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而且从当事人双方的利益角度出发把预先约定性、处罚性、补偿性、从属性归纳作为违约金的法律特征是完全符合民法本质和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违约金法律条文的相关知识,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你对违约金的相关法律知识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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