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物业收取停车费标准

2022-03-21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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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物业收取停车费标准是什么?能不交物业费吗?相信大家对此是有疑问的,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下,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物业收取停车费标准

  一、物业收取停车费标准

  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配建的公共绿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于这些公共场地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对车主收取场地租赁费。

  二、能不交物业费吗

  一般来说业主必须交纳物业费,但出现下列情况,业主可以不交纳物业费:

  (一)业主在还没有收到房子之前,物业就要业主交纳物业费的,业主可以拒交;

  (二)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业主可拒交;

  (三)物业公司要求交纳水电煤气等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费用的,可以拒绝。

  三、物业有权利收取小区停车费吗

  到底物业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需要考察停车费的性质。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由此可知,土地使用费收费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收费主体是业主。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

  而管理费的收费依据是《民法典》及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八十九条,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而《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由此,物业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是可以利用小区的土地进行经营的。车主向物业交纳的其实是车辆保管费。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物业收取停车费标准的法律知识。希望小编的解答能帮助到您。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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