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解除合同申请书如何写

2021-04-02 10:5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随着客观情况的不断变化以及不确定的突发情况的发生,通过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重新获得交易自由,解除是对当事人进行救济的方式之一。那么,解除合同申请书如何写?以下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解除合同申请书如何写

  一、解除合同申请书如何写

  xxxxxx公司:

  贵司与我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我方承租贵司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的房产(以下总称合同)

  因我方原因,无法依照合同约定继续承租目标房屋,特向贵司提出于xxxx年xx月xx日提前终止合同的申请。如贵司同意,我方可于xxxx年xx月xx日前依照合同约定向贵方返还目标房屋,结清相关费用。并将营业执照于xxxx年xx月xx日前注销或转移。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二、什么情况下合同的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562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在发生了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后,享有解除权一方的劳动者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后,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即告终止,无须获得用人单位同意。

  劳动者行使约定解除权时应当注意:必须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只有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以后,劳动者才能依照约定解除。

  三、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多久

  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有两种。

  第一种是在法定或当事人约定期限内行使。需注意的是无论法定期限还是约定期限,在性质上都属于除斥期间,解除权于预定存续期间届满当然消灭。当事人行使约定解除权的期限,应明确地写入合同中。在有法律规定的解除期限时,当事人之间也可以通过约定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来改变法定解除期限。

  第二种是在对方当事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这是针对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而言的。在这种情况下,非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当事人或者违约一方的当事人为明确自己的义务是否还需要继续履行,可以催告对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而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合同关系继续存在,当事人仍然要按合同履行义务。但经催告后多长期限内权利人必须行使,否则解除权消灭,《民法典》未作具体规定,只规定为“合理期限”。对此,实践中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根据合同性质、交易目的和交易习惯来确定这个合理期限。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对“解除合同申请书如何写?”这个问题的简单解答。解除合同的申请书应说明解除合同的原因,而后对方进行充分的协商以促成合同的解除。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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