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口头要约生效条件是什么

2022-03-30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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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口头要约生效条件是什么?哪些情况下要约不生效?相信大家对此是有疑问的,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下,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口头要约生效条件是什么

  一、口头要约生效条件是什么

  依《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口头要约,就是口头发出的要约, 口头要约一经作出就能立马为受要约人所了解。即要约一经作出,即视为到达。因此口头要约作出时间即为要约的生效时间。如果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成立。当然如果口头要约发出后,没有人承诺,那合同就未成立。

  一项完整的要约一定要具备三方面:

  (一)对特定的人发出(方式有口头,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网络通讯设备);

  (二)要约内容具体明确(必须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价格);

  (三)表明一旦承诺便受该要约的约束;

  二、哪些情况下要约不生效

  合同要约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不是法律行为。

  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根据《民法典》规定,要约原则上可以撤销,但在下列三种情况下不可撤销:

  (一)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或以其他形式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如要约人在要约中表示“本公司决不撤销”。

  (二)要约人确认了承诺期限的。

  (三)要约中虽然没有规定承诺期,但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不可撤销,并且为改造珍重了准备工作的。根据这一规定精神,实际中大部分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要约。

  三、口头要约具有法律效力吗

  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生效的时间依要约的形式不同而有所不同:

  (一)口头要约一般自受要约人了解时发生法律效力;

  (二)非口头要约一般自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口头要约生效条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 希望小编的解答能帮助到您。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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