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债务人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2022-04-01 11: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按照法律的规定,我们知道,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合同后,债务人需要按照约定还款,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么债务人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债务人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债务人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债务人法定义务: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从公平原则出发,赋予了债务人诸多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民法典》第525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二)先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民法典》第52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民法典》第527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

  二、债权人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

  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以下五个法律要件: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

  (二)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三)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

  (四)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

  (五)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三、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关于债务人对于第三人权力的范围,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有以下解释:

  (一)纯粹的财产权利,如合同债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基于无因管理而生的偿还请求权,物权及物上请求权,以财产利益为目的的形成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抵消权,让与权,清偿受领权等;

  (二)主要为财产上的利益而承认的权利,例如,对重大误解等民事行为的变更权或者撤销权;

  (三)诉讼上的权利,例如,代为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诉讼上的权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债务人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的相关知识,通过上面文章的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债务人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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