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房屋将会被拆除的情况

2022-04-03 15: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实际生活中,有些房屋因为不达标或者质量不过关,有安全隐患的,政府有关部门是有权进行拆除的。那么房屋将会被拆除的情况?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房屋将会被拆除的情况

  一、房屋将会被拆除的情况

  (一)违反一户一宅原则的

  国家政策明文规定,农村建房必须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即一户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家庭成员想要另立门户建房的,必须先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分户,然后再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建房,严禁私自建房,一户多宅的现象。

  (二)私自建房未经审批的

  前几年,农村建房还比较自由,有钱有地就能建房,而且想怎么建就怎么建,基本上不需要经过村委就能搞定了。但是现在建房可没有那么简单了,不管是拆房建房,还是新建房都是需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的,而且要等到审批结果下来后才能动工建设,否则一旦发现将被强制拆除。

  (三)宅基地建房超标的

  以前,谁家生活好了,家里有闲钱了,都会翻新房屋或是新建房屋,只要农民家中有钱,建多大面积都没有强制的规定。但是现在建房必须按照宅基地证上的面积建造,绝对不允许超标,否则将视其为违规建筑处理。

  (四)建房超过限高标准的

  为了保证农村建房安全,国家对农村建房的高度也有了一定的限制,农民建房必须在规定的高度之内,一般来说,住宅的层高基本在2.6米到3米之间,最高不能超过3.3米,要是超过了国家这个“限高令”,也是要接受相应处罚的。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的灭失和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宅基地使用权变更和注销登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二、房屋拆除工程的准备工作

  (一)进行详细的书面技术交底,提供原建筑物的图纸及地质资料,切断和封堵通往被拆除区域内的一切水、电、通风等线路及各种管道。

  (二)撤出所需要的设备及物资,施工开始后,非现场施工人员不得进入现场,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在施工现场,乙方在拆除前准备水车防尘。

  (四)组织施工有关人员商讨、研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五)根据现场情况及工程安排,准备必要机械设备、材料、人员等进场,并提前做好关键路口的安全标记及指挥。

  (六)开工前,参加工程的施工人员认真接受对拆除区域内的技术交底,地上、地下障碍物的书面交底,双方做好记录。组织工长、安全员及施工人员要认真熟悉和掌握施工范围及结构特点,清楚地上、地下障碍物和制订安全措施,要有严格的安全和施工工艺的记录。

  (七)拆除施工中必须采取降尘措施,施工现场采取低噪音、低粉尘的施工方法。

  三、合法房屋被违章拆除后能否确权

  合法的房屋被违法拆除的,如果就房屋权属产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房屋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屋将会被拆除的情况的相关知识,根据上述文章的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房屋将会被拆除的情况有哪些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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