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连带责任保证有哪些特点

2022-03-23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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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大家都知道,我国的保证责任可以分为一般保证责任与连带保证责任两种,对于保证人应该承担何种责任,需要根据当事人的约定。那么连带责任保证有哪些特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连带责任保证有哪些特点

  一、连带责任保证有哪些特点

  (一)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

  (二)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连带责任保证有什么意义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包括两层含义:

  (一)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约定明确;

  (二)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不履行,保证人与债务人的责任都不得解除。连带责任保证的责任承担履行债务和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是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主债务。在连带责任保证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届期没有履行主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履行债务。在保证实务中,保证人选择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实际上是保证人放弃了可以享有的先诉抗辩权。因此,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中保证人的责任较重,但其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保证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形式。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中国法律规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为连带保证,成立一般保证则要特殊约定,这事实上加重了保证人的责任。

  三、民法典中连带责任保证期间最长多长时间

  民法典规定,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期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确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是主债务履行期满6个月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连带责任保证有哪些特点的相关知识,根据上述文章的详细讲述,相信您已经知道连带责任保证有哪些特点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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