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2022-04-03 13: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按照法律规定,承租人与出租人经过协商签订合同后,如果有一方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的,另一方可以主张解除合同。那么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属于违法建筑的;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不是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只有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才有法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本案不存在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

  (二)《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约定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但是不得违反《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只有在一方当事人根本约定的情形下,对方当事人才有权解除合同。有关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一方面没有明确解除合同的条件,另一方面违背了《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因此,不能作为原告解除合同的依据,本案应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了承租人延期支付租金的法律后果,根据此规定,

  租期届满以前,当事人一方随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实践中,出租人为了防范风险,一般都会约定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法律界提示,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一定要具体且符合《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要特别注意有关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约定。

  合同的解除一般是因为其中的一方涉嫌违法行为,所以自己的事情解决才会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需要自己注意的就是自己的行为是否得当,如果一位寻求自己的权益保障,而丧失原则,可能会触犯法律,所以自己需要经过仔细的考虑才可以有效的处置。

  二、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损失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三、出租人能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出租人能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有:

  (一)承租人不按约定的方法或不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损坏的;

  (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三)承租人拒不支付租金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综上,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行为足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就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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