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居间合同中介有责任么

2021-04-07 10: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相信大家对居间一词都比较陌生,其实居间是法律领域的专业术语,简单来讲居间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中介的意思,中介会促进委托方与第三方之间的交易,那么居间合同中介有责任么,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有关内容。
居间合同中介有责任么

一、居间合同中介有责任么

1、实事求是地提供签约条件,妥善完成委托人交办的任务。居间人应如实地向委托方和第三人提供相间的要求及信息,努力促使双方达成协议;

2、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居间人有哪些权利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

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

(1)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并不与委托人的相对人发生关系,所以报告居间仅由委托人承担给付义务;

(2)媒介居间,因为交易双方当事人都因为居间人的媒介而得益,所以,除另有约定外,由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采取报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请求报酬;合同虽成立但无效时,居间人也不能请求报酬。

当居间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或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为有利于相对人的行为的,不得向委托人行使报酬请求权。

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所需费用,通常包括在报酬内,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担,非经特别约定,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相对人的行为,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而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时,即使事前约定有费用偿还请求权,也无权行使。

三、居间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合同编号:

委托人:×××(个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

居间人:×××(个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

委托人与居间人就下列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也可以写为:委托人与居间人经过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写明委托事项的内容、范围等,例如,委托对方提供订约机会等情况)

第二条 时间范围

(写明在什么期限内提供的媒介有效)

第三条 报酬

(写明居间报酬的数额、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方式)

第四条 保密条款

(写明需要保密的内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时起生效。

委托人:×××(签章)

居间人:×××(签章)

×年×月×日

(如果是法人单位,可以附双方法定代表人、电话、电报挂号、开户银行、户名、帐号等内容。)

综上所述,居间合同是中介与委托人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在合同签订后无论委托方还是中介都会被赋予一定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如果中介不尽职尽责那么就要承担责任。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居间合同中介有责任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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