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培训租赁场地合同范本

2021-04-07 10: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租赁是指出租人将自己的闲置物通过与租赁人约定租赁金额将租赁物的使用权进行转移的民事法律行为,租赁可以发挥租赁物剩余价值,增加出租人的经济效益,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培训租赁场地合同范本。
培训租赁场地合同范本

  一、培训租赁场地合同范本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第七条 其他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免责条款

  第九条 税收税金

  第十条 续租

  第十一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五条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事宜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二、租赁合同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1、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

  2、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3、当事人参与租赁业务时,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

  4、当事人在产生,变更和消灭具体的租赁法律关系时必须平等协商。

  5、等价有偿原则?等价交换,实现各自经济利益。

  6、双方互为给付,互有补偿。

  7、取得利益与履行义务,价值上大致相等。

  8、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剥夺和侵犯他方利益。

  9、按损益相当原则,使受害人受偿。

  10、自愿和公平原则。

  三、签订的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有哪些

  (一)租赁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

  1、租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租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租赁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

  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采用口头形式。

  综上所述,无论是哪种场地的租赁,其签订的合同都属于租赁合同的一种,所以按照租赁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要件等法律规定签订即可。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培训租赁场地合同范本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