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2022-04-07 11: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一般签订了合同是不能随意解除的,只有符合相关法律条件才可解除,那么,民法典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民法典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民法典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出租人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可以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一)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租赁物的;

  (二)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支付租金,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

  (三)合同对于欠付租金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明确约定,但承租人欠付租金达到2期以上,或者数额达到全部租金15%以上,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

  (四)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其他情形。

  三、无故解除租赁合同的怎么赔

  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参考法条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造成损失的30%。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的灭失】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是找法网编辑对民法典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的介绍,大家要注意,如果合同不是法定解除,违约解除的一方是要给付赔偿的。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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