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有以下三种:
1、基于个人特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这类合同债权因具有强烈的人身信任关系,故不得转让他人,比如委托合同、雇佣合同。
2、基于特定的债权人行为为内容的合同权利,例如竞业禁止协议。
3、属于从权利的合同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的从合同,但是如果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这类合同就可以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可转让的债权
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如果债务人只愿意向合同债权人履行债务,合同当事人当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三)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例如,我国《民法典》第421条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公法上的债权,包括抚恤金债权、退休金债权、劳动保险金债权等,因具有很强的人身性质也不得转让。
可以看出,债权人权利的转让,是不得以损害债务人的利益和不影响债务人的权利为条件的。因此,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除了可以提出债权无效、诉讼时效已过等抗辩事由外,当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其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也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要求这种约定须在转让之前订立,否则,该约定无效。且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权人违反双方禁止转让的约定,将债权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可取得该债权。
(二)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
这类债权要么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要么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产生,如扶养请求权、雇主对于雇员、委托人对于代理人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对这类债权转让,应按无效处理。需注意的是,一般认为,由性质上不得转让的债权所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转让。
(三)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国家以法律禁止转让的,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合同当然无效。在我国禁止转让债权多以行政规章形式出现,如下列资产不得对外公开转让:①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不良债权;②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全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的国有企业债权;③国防、军工等涉及国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债权以及其他限制转让的债权。
债权人转让的无效情形: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以上是找法网编辑对有哪种合同的债权不能转让的介绍, 希望小编的解答能帮助到您。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