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将租赁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使用完毕后归还租赁物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具有租赁合同的一般特征,应适用《民法典》有关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与一般租赁合同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合同标的物是属于不动产的房屋,由此也带来某些法律规则上的特殊性,如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同住人享有同住权以及在承租人死亡后可以承受合同,房屋租赁要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事实上,法律制度从未规定过签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要到工商局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的模板,签完房屋租赁合同也不需要到工商局办理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的详细条款是承租方跟出租方协商确定的。
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登记,不是房屋租赁合同撤销的情形,所以没有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的,不能因此撤销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七百零六条【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概念如何的相关知识,按照法律规定,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需要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