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可以怎么处理

2022-04-11 11: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实际生活中,当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签订债务合同后,需要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么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可以怎么处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可以怎么处理

  一、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可以怎么处理

  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

  (一)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

  延长诉讼时效。《民法典》 (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同时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由此可知,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延长诉讼时效,避免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不受保护。

  (二)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

  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后根据《民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二、欠我的钱,跑了。找不到人了

  对于欠钱不还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若借条有约定管辖地,则按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则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受理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

  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当事人若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欠钱不还起多久开庭

  法院起诉一般十五日之内会开庭。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可以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综上,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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