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我国合同的要约失效是什么意思

2022-04-1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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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要求通俗的讲就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那么,我国合同的要约失效是什么意思?相信大家对此是有疑问的,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下,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我国合同的要约失效是什么意思

  一、我国合同的要约失效是什么意思

  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拘束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基础,受要约人即使承诺,也不能成立合同。《民法典》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

  二、合同无效约定是否有效

  合同如果无效,那么这个合同一开始就应该是无效的。既然合同一开始就是无效没有效力的,那么合同里所约定的其他约定自然也是没有效的。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一)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二)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三)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三、合同失效的时间

  根据具体情况定。合同没有写有效期的,如果不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的,双方都可以随时要求终止合同,但应该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约定了终止期限,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我国合同的要约失效是什么意思的法律知识。 希望小编的解答能帮助到您。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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