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效应如何规定

2022-04-12 13: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实际生活中,有些人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会选择签订买卖合同,以此避免他人违约。那么民法典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效应如何规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效应如何规定

  一、民法典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效应如何规定

  合同无效,最直接的法律后果便是当事人所预期的合同履行效力无从产生。但是,此情形下当事人之间还是可能存在其他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民法典》第157条之文义,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可能为财产返还、折价补偿或损害赔偿。

  (一)财产返还

  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后,对已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而已接受该财产的当事人则有返还财产的义务。返还财产是一种恢复原状的责任形式,并不是一种过错责任,不要求返还财产的当事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只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当事人因无效的合同关系取得、占有的对方当事人的财产,因合同无效后丧失合法依据,应当承担返还财产的责任。

  (二)折价补偿

  本条中规定对于“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本条规定了以返还财产为恢复原状的原则,但是在有的情况下,财产是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在此种情况下,为了达到恢复原状的目的,就应当折价补偿对方当事人。不能返还可分为法律上的不能返还和事实上的不能返还。法律上的不能返还,主要是受善意取得制度的限制。即当一方将受领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而第三人取得该项财产时在主观上没有过错,不知道或者没有责任知道该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无效,善意第三人就可以不返还该原物,并且该原物也是不可替代的,此时,该当事人就不能返还财产,他就必须依该物在当时的市价折价补偿给另一方当事人。事实上的不能,主要是指标的物灭失造成不能返还原物,并且原物又是不可替代的。在这种情况下,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应当依据该原物当时的市价进行折价补偿。

  (三)损害赔偿

  本条规定“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合同被确认无效,一般都会产生损害赔偿的责任。凡是因合同的无效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观上有故意或者过失的当事人都应当赔偿对方的财产损失。

  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 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三、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法典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效应如何规定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文章的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民法典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效应如何规定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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