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解除合同有哪些情形

2022-04-15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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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知道合同的签订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所以同样的,合同的解除也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同意。那么解除合同有哪些情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解除合同有哪些情形

  一、解除合同有哪些情形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可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不能按时履行。如供货方甲公司(生产性企业)因天灾造成生产线全部毁损,合同不能履行;部分毁损可以视情况确定为不能完全履行;因天灾也可能导致不能如期履行。

  (二)预期违约。履行期尚未届满,债务人明示或默示毁约,这种行为被称为预期违约。所谓明示预期违约,是指债务人以通知或声明的方式表示到期将不履行合同。所谓默示预期违约,是债务人以行为表明其到期将不履行合同,比如债务人将惟一的标的物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地取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此时,预期违约人到期不可能履行合同,这就是默示毁约。

  (三)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时间内仍未履行。

  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仍未履行债务。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如果继续履行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者债权的履行利益仍然能够实现的情况下,债权人不能径直通知债务人解除合同,而应催告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经催告后,债务人在合理的时间内仍未履行,此时债权人获得单方解除权,可以通知债务人解除合同。催告是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的请求履行的通知,合理的期限,是指给予债务人必要的履行准备时间。合理期限的长短,应当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

  (四)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此时无须经催告程序,被违约人在违约人履行期限届满末履行合同时,即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前述四项列举了法定解除的情形,不能穷尽所有法定解除的情况,因而法律设立了未尽条款。“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仅指《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还包括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违法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强制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合同是指违反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员工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改选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

  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

  2、劳动者有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

  3、用人单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二)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况下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实际无法继续履行,则可要选择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赔偿金的要求。支付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如果赔偿金与经济补偿竞合时,应当支付赔偿金。

  三、解除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一)根据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

  (二)根据合同性质,是指什么类型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或者服务合同。合同性质不同,其处理方式不同。

  (三)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四)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解除合同有哪些情形的相关知识,综上,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为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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