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在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如何写个人借款合同

2022-04-22 11: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实际生活中,有些人为了解决经济困难,会选择向他人借款,并签订借款合同,成为债务人。那么在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如何写个人借款合同?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如何写个人借款合同

  一、在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如何写个人借款合同

  (一)担保合同和借款合同可以分开写也可以合并写。《民法典》并没有规定固定的格式借款合同一般应当写明合同的性质(如借条借据借款合同等)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姓名住址借款的金额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国家同期银行利息的四倍)借款的时间和还款的时间.然后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

  如果有担保内容的可以单独签订担保合同也可以写在借款合同中主要是写明担保人的姓名住址担保的方式(抵押或者担保人等等)担保责任的承担(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等等。

  (二)条其实也是合同如果对方愿意的话你们可以在原来的基础上修改一些条款如把原来的本金加利息算作新的借款本金然后重新约定还款的期限即可。合同本身有相当的自由性只要不违反法律当事人都可以协商来确定。

  (三)《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二、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债务纠纷中的担保人

  民法典规定,债权的担保人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两种,债务纠纷中的担保人包括抵押人、质押人、保证人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三条 【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三、借款担保人的诉讼时效咋算

  对欠款合同而言,如果其成因是基于借贷,如果欠款合同成因基于此前双方存在买卖等关系,那么,它实际上是对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欠款合同是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时候,由于债务人没有能力给付或者拒不及时给付,债务人不得已而为之的。

  本应立即付款、及时结清却因无款可付而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合同,出具欠款合同之日就是债权人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时,则诉讼时效应自写下欠款合同的次日起计算。

  (一)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款合同,按照《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3年。

  (二)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款合同,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

  (三)在两年内,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四)除非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欠款合同20年内不主张权利,才会超出法律时效。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在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如何写个人借款合同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文章的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在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如何写个人借款合同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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