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口头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2022-05-01 09: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大家都知道,在当今社会,有很多人通过签订合同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合同的签订方式也多种多样。那么口头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口头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口头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口头合同的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可以认为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双方都认可的口头协议,在法律上认定为有效,但如果一方违约,主张一方的举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口头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

  国家法律规定的应当采取书面合同的,当事双方却仅进行口头约定,主张方能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协议,可以视为有效。

  法律规定,订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方式,也可以是口头合同。

  口头合同比起书面合同简便易行,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订立书面合同,而口头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同样是有效的。

  二、口头订立的合同能不能作数

  口头订立的合同只要没有法定无效的情形,符合合同成立要件的就是有效的,可以作数。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三、口头合同的履行地怎么确定

  (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二)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1、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2、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3、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口头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的相关知识,综上,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口头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也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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