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2022-05-02 17: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大家都知道,合同当事人想要解除合同的,除了法定的解除事由不需要协商,合同应该取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同意才能解除。那么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一、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发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5、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不具备上述条件,一方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未办理有关手续,合同不能解除。

  比如,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如发生严重亏损,一方不履行合同和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等,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可终止合同。如果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批准登记手续,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不能解除。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发送解除合同函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当对方出现迟缓履行的情况,应当先行催告,在催告并给出合理履行期限后,仍然不履行的情况下,才能发函要求解除合同。那么当履行人相主动违约时,是否解除合同函发过去之后,就必然的导致合同的解除呢?同时就合同解除函发送给对方的后果一并进行讨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成立的合法有效的合同,不得随意解除,同时在民法典中明确解除合同有以下几种形式:约定解除条件的解除,法定条件的解除,以及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解除。也就是不存在当事人任何一方发送解除合同函,就必然会导致合同解除。但是你的发送解除合同函,就意味着你不会再继续履约,所以在没有上述条件下单方发送合同解除函,会导致本方根本违约,会让对方追究违约责任。对方在追究完违约责任后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就要看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如何约定。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致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吗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的相关知识,综上,我们知道,当事人想要解除合同的,必须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不然就是法定解除事由。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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