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和律师签委托合同需要注意的内容

2022-05-04 14: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想要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需要先协商一致,然后约定好相关的内容。那么和律师签委托合同需要注意的内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和律师签委托合同需要注意的内容

  一、和律师签委托合同需要注意的内容

  与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代理费的数额,给付时间;

  第二,案件代理期限,是一审终结还是包括二审的代理,是否包括执行阶段;

  第三,代理的权限范围。

  第四,合同双方是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而非律师本人。

  第五,其他费用的承担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大陆法各国民法对委托合同的限制不尽相同。

  二、委托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

  委托合同订立的原则:

  (一)平等原则。

  (二)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善良风俗原则。

  三、民法典中约定不可撤销的委托合同能否撤销

  民法典中,并不能约定委托合同不可撤销。

  可撤销合同包括基于重大误解、以欺诈手段实施、受第三人欺诈、胁迫等手段签下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和律师签委托合同需要注意的内容的相关知识,综上,我们可以知道,和律师签委托合同需要注意约定好相关的事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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