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租赁物收益归谁所有

2021-01-12 15: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承租人因自身问题或者是工作上的调动不再居住租房时,可以在征得房东的同意下,将空置的出租房转租出去,并收取一定的租金。那么租赁物收益归谁所有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租赁物收益归谁所有

一、租赁物收益归谁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条规定,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怎么才算是合法的转租

(1)从转租的前提来讲,转租必须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

(2)从转租的客体上讲,转租的房屋是出租的房屋,它可以是承租房屋的全部,也可以是承租房屋的部分。

(3)从转租的收益来讲,转租人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是无疑的。但原出租人是否也必须在转租中获得收益这将视具体情形而定,原出租人可以从中获取收益,但不是必须获得收益。

(4)转租成立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从转租合同来讲,转租合同是原承租人,现转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该房屋租赁合同虽然仅是双方的意思表示,但这份转租合同必须要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

(6)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相应的受到影响,转租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也随着产生一系列的变化。具体如何处置还要看合同具体的约定及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形。

三、房屋租赁维修费用如何承担

维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法定义务,除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来承担维修义务,否则出租人有义务检查、维修房屋,保证房屋符合合同规定的用途。

对于承租人增添的附属设备,双方也可以约定由谁来负责维修。

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一般都要承担维修的责任,所以应当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由出租人负责房屋、附属设施、配套家电等的维护与修缮,并且承担维修费用。

如果是因为出租人不及时修复房屋,没有尽到检查和维修的义务,从而导致房屋发生倒塌或者其他破坏性事故,并且给承租人的人身财产带来损失的,出租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不当使用而造成损坏的,虽然出租人也负责维修,但由承租人承担费用。

此外,还可以约定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维修的方式,以及出租人维修的时间。 对于出租人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维修的,承租人可自行维修,但由出租人承担费用。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租赁物收益归谁所有的信息,由上可知,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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